近日,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会(扩大会),围绕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这一主题开展研讨交流。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学用主持会议,传达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向红对此项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会前,机关党委要求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求每位党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会上,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杨晓华带领大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重点任务清单》,将清单中列明的具体内容结合本院实际逐项提出实施办法,提请与会人员参与讨论。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学用对如何联系工作实际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落实成效提出要求:一是制定贯彻落实《条例》重点任务清单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不断把贯彻落实引向深入,要求大家要自觉对标对表,认真完成各项决策部署。二是结合“庸懒散乱”专项治理工作和创建“德宏州示范机关”活动,由浅入深、从点到面地全力推进我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三是强化应用效果,要把学习成效和业务工作相结合,推动检察工作迈向新台阶。
参会人员表示,通过前期的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立足本职岗位和分管领域,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逐条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内容,以找准功能定位、明确工作职责为导向,提出下一步狠抓落实的方向和举措。下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工作是强弱项、补短板,强化担当作为意识,通过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持续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选树一批青年学习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