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相融护民生 温情履职解民忧
法律的制裁,是公平正义的坚定捍卫;司法的温度,是法理人情的妥善兼顾。 芒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罪当其罚、情法相依”,在严格依法办理案件、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深耕案件背后的民生诉求,全力化解社会矛盾,让司法公正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2026年1月,芒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赵阳(化名)危险驾驶案时,发现该案背后隐藏着特殊的家庭困境:赵阳(化名)独自一人抚养两名未成年子女,无其他照料人员,而其因醉酒驾驶构成犯罪,将面临二个月拘役的刑罚。一旦赵阳(化名)入狱服刑,两名未成年子女将陷入无人照料的窘境,这一现实难题牵动着承办检察官的心。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坚守司法底线,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审查案件,确保案件办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同时,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将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与案件办理紧密结合,积极主动作为,全力化解潜在风险。为妥善安置两名未成年子女,检察官多次与赵阳(化名)的亲属沟通协调,耐心释法说理,由赵阳(化名)的大哥担任两名孩子的临时监护人,承担起照料责任。
为让孩子们感受到关怀与温暖,承办检察官自行购置日常生活用品,专程前往看望两名孩子,细致询问他们的饮食起居、学习状况和心理状态,耐心安抚其不安情绪,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案件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孩子们正确看待父亲的行为,鼓励他们勇敢面对生活。赵阳(化名)的大哥对检察官在严格执法过程中展现出的暖心之举深表感谢,承诺将悉心照料两名孩子,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此次案件办理,是芒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履职与为民解忧相结合”的生动实践。今后,德宏检察机关将持续坚守司法初心,怀揣对群众的柔软与悲悯,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捍卫公平正义的同时,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妥善化解各类民生难题,让司法温情浸润人心,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