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德检概况   检察动态   检务公开   德检风采   法律法规   检察文化   基层党建   扫黑除恶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职能为: 1.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2.依法对全市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3.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4.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深入开展“网络食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5.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违规情形。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省州检察院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手抓防疫一手抓业务,全体检察干警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2021年度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494件1145人,同比件数下降27.98%,人数下降3.78%,审结114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45人,同比上升3.55%,不捕302人,同比下降15.88%;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889件1606人,同比件数上升23.47%,人数上升33.17%,审结152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409人,同比上升36.93%,不诉118人,同比上升71.01%。

一是提高站位,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上扛起检察担当。扛实守边护边政治责任,检察干警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勇于奉献的精神,做实做细网格管理。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力以赴做好边境执勤值守,依法办理涉边、涉疫案件,切实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依法履职,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发挥检察力量。坚决惩治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全力保障总体安全稳定;重拳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坚持打击和保护相结合,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障。三是聚焦主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彰显司法权威。多措并举深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强化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四是创新工作,在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上体现检察作为。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扎实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公开听证机制、大力开展异地阅卷。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在规范司法行为中弘扬检察正能量。本年度认真开展好队伍教育整顿、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文明创建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1,733.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3.58万元,占总收入的95.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0.30万元,占总收入的4.05%。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本年收入1,731.92万元,2021年度本年收入1,733.88万元,与2020年对比增加0.11%,基本持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1,90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1.51万元,占总支出的73.47%;项目支出505.98万元,占总支出的26.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20年支出2,158.41万元,2021年度支出1,907.4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63%,主要是由于疫情原因导致本年度支出减少及国家检察官学院瑞丽教学点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检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1.51万元。与上年的1,474.37万元对比减少了72.86万元,下降4.94%,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经费和绩效奖励等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3.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7.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检察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5.98万元。与上年支出的684.03万元对比减少了178.05万元,下降26.0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教学点建设等项目款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办案费支出343.36万元,占项目支出67.86%;办案设备购置支出150.92万元,占项目支出29.83%;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购建)11.70万元,占项目支出2.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2.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23%。与上年支出的1,724.46万元对比减少了22.34万元,减少1.30%,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工资经费和绩效奖励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475.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办案业务费支出、业务装备经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65.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补助等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6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82万元,支出决算为23.25万元,完成预算的97.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的3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依法规范支出管理,全面压缩“三公”经费,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9.41万元,上升67.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20、2021年均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59万元,上升71.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42.8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购买了一辆公务用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01万元,占98.97%;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占1.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0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00万元,购置车辆1辆。购置车辆的原因是:车辆老旧,使用年限长,日常维修维护费增加,已不能满足办案需求,特更换旧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0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97万元,与上年141.95万元对比增加0.20万元,上升0.14%,基本持平。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业务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工会经费、劳务费、交通费、信息网络费等其他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5,536.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9.29万元,固定资产3,871.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18.19万元,无形资产697.6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4.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8.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1项,账面原值84.4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536.74

349.29

3871.63

2647.07

121.25

0

1103.31

0

618.19

697.63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属于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0)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已由一级预算单位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填报及公开,故本次公开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0)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两张表格。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共有离退休人员23人。退休人员工资均由地方财政保障,故附表离休费、退休费无金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七、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