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廖某某诉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时间:2025年6月30日 15:00时
地点: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芒市芒市大街8号)
参加听证会方式本次听证会采取公开听证形式,旁听人员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申请报名参加。需要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请提前电话申请。
注意事项:1.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各项要求,主动接受安全检查,出示身份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2.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联系人:张检察官 联系电话:0692-2133566
特此公告。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