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德检概况   检察动态   检务公开   德检风采   法律法规   检察文化   基层党建   扫黑除恶
 
当前位置:首页>>预决算公开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一是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二是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三是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四是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五是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六是负责其他应当由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83件128人、提起公诉 282件337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5人、起诉18人。持续加大对跨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妨害国(边)境管理类犯罪案件24件52人、提起公诉32件70人、提前介入8件16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17件24人、提起公诉18件18人。推进网络依法治理,坚持上下游犯罪全链条打击,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4件4人、开设赌场案8件8人。

二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立案审查涉民营企业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件,规范营商行为。联合17家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召开陇川县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工作座谈会,为民营企业经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三是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监检衔接,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并提出审查意见5件5人,提起公诉5件5人,县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23.6万元,依法将20.66万元的涉案款发还原单位。

四是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解决被拖欠工资33.01万元,当好农民工“护薪人”。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行食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持续深化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及时督促职能部门更换公共道路破损的窨井盖。推进“八号检察建议”落实,护航安全生产。

五是纾难解困化解矛盾纠纷。通过主动扩展案源、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等方式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14名被害人及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3.4万元,争取各类社会救助金10万余元,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六是用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重从快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6件6人,批准逮捕6件6人,提起公诉10件15人,附条件不起诉3件3人。依托陇川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牵头联系7家单位共同制定《关于做好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共商社会救助措施10余次。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听证3次、不公开宣告3次、社会调查46人次、社会帮教30人次。向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令各16份,向被害人、证人提供心理教育疏导15人次。

七是普法宣传惠及民生。以“民行宣传月”“法治进校园”等活动为载体,深入社区、村寨、学校开展法治宣传5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7000余份。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宣传扫黑除恶、禁毒、命案防控等300余篇,拍摄防范电信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环境保护等普法宣传视频36个。

八是刑事检察持续发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78件331人,适用率93.24%;不批准逮捕36人,不起诉31人。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42件,引导侦查取证,立案监督3件3人。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侦查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纠正漏捕4人、漏诉7人。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对监管活动、社区矫正执行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份。履行审判监督职能,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6次。

九是民事检察力度加强。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0件,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4件,采纳率100%。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调阅43件民事诉讼案卷进行排查,拓宽虚假诉讼线索渠道。

十是行政检察触角延伸。坚持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深化行政诉讼监督,强化争议化解,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件。积极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强制隔离戒毒行政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份。

十一是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充分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当好“公益”的守护人,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积极推进“国财、国土”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督促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288.6万元。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办理的棍某等六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有效挽回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1291032.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42656.03元,占总收入的94.2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48376.76元,占总收入的5.7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40059.72,下降2.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8621.00增长3.89%;上级补助收入0.0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0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0.0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减少638680.72,下降49.62%。主要原因:地方财政拨款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1361794.14元。其中:基本支出7855907.54,占总支出的69.14%;项目支出3505886.60,占总支出的30.8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2910.72元,下降1.7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6924.49增长7.19%;项目支出减少729835.21,下降17.23%;上缴上级支出0.0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0.0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拨款减少。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55907.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58071.90元,占基本支出的87.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97835.64元,占基本支出的12.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05886.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检察业务办案费支出1595495.23人员经费(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982424.90服装经费34300.00元、县处级工作经费70000.00元;办案设备购置支857966.47项目均按要求开展,项目经费按时兑现支付,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三、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42656.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67%与上年相比增加354416.96元,增长3.44%,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9306966.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办案业务费支出、业务装备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385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314901.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6%。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补助

4.住房保障(类)支出5169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助。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900.00元,支出决算为2396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198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88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9.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1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900.00元,支出决算为2396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1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8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8%。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履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82267.00增长317.83%。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0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9800.00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2400.00增长110.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7.00增长7.0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二是现存车辆购置时间较长修理费等运行成本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更新执法执勤用车1辆。开支119800.0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检察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3015.00元,上年增加36500.11元,增长4.07%,主要原因分析单位运行成本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经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业务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工会经费、劳务费、交通费、信息网络费等其他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29639374.25元,其中,流动资产724435.65元,固定资产28708336.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其他资产2066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41433.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86008.77元,流动资产减少29981.83元,其他资产减少1497460.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8153.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3398.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998.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4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公开12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公开13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一级预算单位公开,我院无公开12表和公开13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2表-公开19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共有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离退休人员工资均由地方财政保障,故附表离休费、退休费无金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七、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