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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对德宏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德宏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会的监督,接受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年来,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州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州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全面充分履职,为把德宏建设得更安全、更美丽、更富饶提供了有效司法服务。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32人,起诉3571人。严厉打击威胁政治安全、影响边疆安全稳定的犯罪活动,起诉涉枪涉爆犯罪29人。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和毒品滥用问题整治,起诉毒品犯罪278人。坚决落实强边固防检察责任,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起诉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1186人。起诉侵权、侵财犯罪449人,提升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全民反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起诉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11人,同步做实追赃挽损,挽回经济损失868.7万元,护好群众钱袋子。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起诉涉食药品犯罪5人,立办食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件,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检务督察部、检察技术信息部、法律政策研究室、财务装备部等。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8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33440615.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19216.45元,占总收入的91.8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21399.49元,占总收入的8.1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50587.54,下降3.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75475.79,下降8.01%;上级补助收入变动事业收入变动经营收入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524888.25增长127.44%。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拨款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32742218.58元。其中:基本支出23003221.50元,占总支出的70.26%;项目支出9738997.08元,占总支出的29.7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110580.54元,下降8.6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04138.77增长2.24%;项目支出减少3614719.31,下降27.07%;上缴上级支出变动经营支出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变动。主要原因是根据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精打细算,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003221.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130142.90元,占基本支出的87.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73078.60元,占基本支出的12.49%。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8825.3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38997.0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党建工作经费10566.80元,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9022329.58元,行政单位离退休498350.40元,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59303.3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4844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33688.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7%。与上年相比减少2662694.28元,下降7.97%,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26778141.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2180.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921766.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401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7500.00元,支出决算为2684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962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3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8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7500.00元,支出决算为2684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96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9%。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依法规范支出管理,全面压缩“三公”经费,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5377.00元,增长46.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0920.00元,增长45.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457.00元,增长101.7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现存车辆购置时间较长修理费增加,办案数量增加,出差增加,车辆过路费油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3078.60元,减少182461.89元,下降5.9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业务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劳务费、交通费等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本级)资产总额60382839.34元,其中,流动资产2177342.12元,固定资产54132038.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073458.52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01058.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88544.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0项,账面原值198887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061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941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1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公开12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公开13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一级预算单位公开,我院无公开12表和公开13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公开14表-公开2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本级)共有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离退休人员工资均由地方财政保障,故附表离休费、退休费无金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七、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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