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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4-02-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接受州人民检察院和市委的领导,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

3.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4.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5.对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行为,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

6.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7.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8.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以及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及2个派出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派驻看守所检察室、派驻遮放检察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落实好检察官值班制度,履行好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持续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凝聚工作合力,推动依法解决执行难问题,不断加强释法说理,帮助群众以最少的代价维护合法权益。

做好公益诉讼监督。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维,不断提高公益保护精准性,持续做好公益守护者,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用最少司法成本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益。

检察服务助推矛盾化解。深入学习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普法宣传服务法治芒市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基层普法中的主力军作用,用群众身边案例进行普法,不断提升普法实效,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政治教育筑牢绝对忠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开展系统化、经常化政治学习。规范专业建设过硬队伍,抓实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一体提升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412,548.6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994,448.6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418,1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0,046.14元,增长0.68%,主要原因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编制金额增加,因此本年度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994,448.68元,其中:本年收入10,994,448.6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94,448.6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6,346.14元,增长0.24%,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支出较2023年有所增加,因此本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12,548.6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994,448.68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4,448.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033.86元,减少0.63%,主要原因是2024年开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由社保机构统一编报。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380.00元,增长45.90%,主要原因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831,185.98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938,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和临聘人员劳务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28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0,467.68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60.13元,主要用于工伤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10,043.42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500.00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75,091.47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政府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总额78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8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6,630.15元,较上年增加57,767.54元,增长34.2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未变化原因:本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均为零,不安排相关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1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次,共计接待130人次。

减少原因:我部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范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3,630.15元,较上年增加59,767.54元,增长38.8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630.15元,较上年减少60,232.46元,下降39.1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我部门2024年度安排更换公务用车1辆,所以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我部门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减少不必要维修维护支出,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及时维护办案区办公环境,提供安全、整洁、设施完整的办案环境,提高办案人员办案质效,增强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2024年具体目标为:会务保障完成率达到90%以上,卫生保洁合格率达到90%以上,物管人员在岗率达到95%以上,政府采购率达到100%,确保部门全年正常运转,服务受益人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其他人员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足额保障工资福利经费,及时发放补贴,带动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单位人员的专业素养,增强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建立专业化检察队伍,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2024年具体目标为:编外人员出勤率达到95%以上,编外人员工资兑现足额率达到95%以上,编外人员薪资发放及时率达到95%以上,持续监管机制至少1项,编外人员对经费的分配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关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67,416.8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875.33元,增加5.26%,主要原因是2024年工会经费和福利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因此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机关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1,313,295.27元,其中,流动资产635,341.28元,固定资产9,175,571.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502,381.45元,其他资产1.0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49,763.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67,239.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5,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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