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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4-02-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一是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二是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三是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四是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五是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六是负责其他应当由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分别是: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能动履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推动陇川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实干中践忠诚。加强政治能力培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到实处,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坚持不懈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职能履职全过程,切实担负起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服务中心大局行稳致远,在变局中开新局。始终将服务大局作为重大使命,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大局谋划。围绕中心工作大局,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将司法办案融入社会治理,以融合式监督促进“治罪”“治理”并重,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全力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常态长效,为陇川大力推进“三个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边疆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推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在发展中谋思路。深耕法律监督“责任田”。做优刑事检察,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做强民事检察,构建密切配合、一体履职的民事监督格局。做实行政检察,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抓好法定领域办案工作,以可诉性提升精准性和规范性,真正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优化检务管理,健全业务数据分析会商、质量评查等机制,提升案件质量,切实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全面锻造队伍实干担当,在淬炼中固根本。一体加强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才建设、专业能力建设、职业保障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检察队伍建设难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以更实举措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锻造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04,986.8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85,236.8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419,75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16,579.01元,增长6.9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4年财政追加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二是将2023年结转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编制。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085,236.88元,其中:本年收入8,085,236.8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85,236.8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7,079.01元,增长2.50%,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财政追加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04,986.8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085,236.88元,其中:基本支出7,785,236.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2,920.99元,减少1.30%,主要原因分析:与2023年比2024年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00.00元。增长50.00%,主要原因分析:财政追加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1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987,395.12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576,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4,785.44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61.90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98,612.81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6,185.9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750.00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2,545.63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政府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0,0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2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5,9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45.1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预算费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5,9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48.8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9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与上年对比增减变化原因:上年购置1辆公务用车,本年度无购车指标,履行节约,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政法经费保障,确保政法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认真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依法开展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认真履职公诉职能,依法开展审查起诉、审判活动监督、未检等相关工作;认真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做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工作;依法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控告、申诉等相关工作,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认真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开展公益诉讼;严格依照法定期限办理案件,对于发现的法院错误判决,依法监督;做好案件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案件受理,评查、律师查询及案件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案件信息依法公开,加强信息化应用;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具体目标为:公益诉讼案件立案率达到75%以上,提起司法救助案件数不低于3件,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0%以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纠正率达到85%以上,群众来信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达到90%以上,起诉案件审结率达到80%以上,检察建议采纳率达到80%以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80%以上,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达到95%以上,保障物业管理面积不低于6145平方米,每天安保巡查次数2次,卫生保洁合格率达到95%,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单位人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48,264.2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285.43元,增长2.98%,主要原因分析:行政运行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产总额23,035,935.39元,其中,流动资产616,470.81元,固定资产22,410,154.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受托代理资产31.63元,无形资产9,278.68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1,020.4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5,763.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1,685.44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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