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的背后,凝结着州检察院及其帮扶干部的辛勤付出。自2014年挂钩新寨村以来,州检察院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以及党中央、省、州、市关于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总体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挂包帮”“转走访”的职能作用,克服重重困难,锐意进取、全力攻坚。 由于工作措施扎实、成效明显,成绩优异。2016年德宏州人民检察院被州脱贫攻坚指挥部评为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先进集体;2018、2019连续两年在州级部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被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定为“好”; 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在全州位列第一,被中共德宏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